上海出台“20条”新政支持民间投资发展_天天热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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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投资是全社会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和民间投资发展,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发布《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共包括4个方面、20条政策。5月30日,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顾军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解读“20条”新政。
近年来,上海市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基本保持三分之一,“十三五”以来,民间投资年均增速5.5%,高于全国平均增速。2022年,在上海市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中,民企占比分别超过80%和90%。
当前,上海市民间投资有所恢复、趋势向好,为更好地发挥民间投资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着力破除隐形壁垒,营造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上海于《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中推出三项措施:
落实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坚决破除隐形壁垒,进一步强调对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支持民营企业依法平等进入,依法开展投资。在服务规范上,要求涉企事项办理条件不得含有兜底条款;在加快企业准入时限上,在浦东新区试行“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
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大项目。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的项目及上海“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的设计、施工、原材料、设施设备供应等,在招投标中一视同仁。
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发挥财政预算的刚性约束作用,将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在政府投资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
为着力提升服务效能,优化民间投资环境,上海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兼顾好广大中小微企业经济活动的政策需求,落实好国家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确保扶持中小微企业、鼓励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实施不打折扣。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产业用地地价实行底线管理原则,工业用地最低可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确定,研发用地最低可按上海市研发用地基准地价出让。还将加快民间投资项目前期工作、降低市政公用接入成本、构建亲清政商关、弘扬企业家精神等。
为着力加强要素保障,完善民间投资融资服务,上海还将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发挥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并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民间投资项目。
此外,为着力拓展投资渠道,引导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上海支持民间投资科技创新、加大三大产业民间投资支持力度、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新型基础设施、强化绿色发展领域民间投资支持、稳定房地产民间投资、促进民间投资参与社会民生服务并鼓励民间投资参与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