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出租合同要写哪些细节
2023-07-06 17:16:24
找法网
一、房子出租合同要写哪些细节
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约定交纳租金并于租赁关系终止时将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为使承租双方的权益均得到有效保护,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1.出租房屋的具体位置和特点。合同应订明房屋座落的具体地点门牌号、楼层、房屋结构及附属设备。
(资料图)
2.房屋的数量,包括房屋的幢数、间数、和总面积。
3.房屋的用途。
4.租金。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租金的计算标准、交付金额。
5.出租其限。一旦期满,出租人就得收回房屋。
6.交租方式方法及交租日期。
7.租赁期间的违约责任。
8.其他事宜。
二、房屋出租产生纠纷怎么办
房屋出租产生纠纷有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1.协商解决
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申请仲裁解决或者民事诉讼解决
(1)申请仲裁解决问题
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反之,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
(2)民事诉讼解决问题
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房屋出租后还能卖吗
房屋出租后还能卖,但是出租人在卖房前应当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侵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要进行赔偿。找法网提醒您,并且,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转让房屋的并不会影响租赁权利义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