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铁发3名股东合计质押6500万股 保障债权人相关债权的实现
8月7日,江苏铁发(证券代码:430659)股东李琴华持有公司股份22,100,000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6.16%。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2,1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不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股东闵浓娟持有公司股份21,450,000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5.98%。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1,45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不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股东杭文伟持有公司股份21,450,000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5.98%。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1,45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不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资料图片)
据了解,质押股份已于2023年8月4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质押股份已于2023年8月4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质押股份已于2023年8月4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股份质押的原因:鉴于:1)李琴华/闵浓娟/杭文伟与公司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内容为:李琴华/闵浓娟/杭文伟就江苏新合益机械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间扣非净利润向江苏铁发作出承诺,并按约定向江苏铁发承担业绩补偿、减值补偿等义务。2)为确保债务人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下的相关债务得到完全、适当的履行,保障债权人相关债权的实现,出质人同意以其依法持有的公司6.16%股权(22,100,000股)/5.98%股权(21,450,000股)/5.98%股权(21,450,000股)质押给质权人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据了解,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质押对公司生产经营无影响。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22,100,000、6.16%。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21,450,000、5.98%。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21,450,000、5.98%。
资料显示,江苏铁发主要从事铁路货物运输服务、物资供应业务等。